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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许昌幼儿师范学校第六届教代会换届选举方案

2017/6/7

 

许昌幼儿师范学校第六届教代会换届选举方案

我校第五届教代会已任届期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许昌幼儿师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应予以换届。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75月下旬举行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

为保证此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校党委书记马京克同志和校长付银锋同志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成员如下:

  长:马京克 付银锋

副组长:韩占怀 宋群立 王卫军李国庆 刘卫荣 田维伟

  员:李文龙 张毅力 赵国干 李聪伟 汪永红 程旭珂

张清香

二、代表条件及代表比例

根据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次大会按照30%比例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37名。

(一)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模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知识和必要的管理知识,做好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应具备大局意识,有较强的参政议事的意识和能力,能积极发表意见、讨论问题、参加表决。同时努力完成教代会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3、作风正派,诚恳待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关心学校和教育的发展,关心国家大事,在教职工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4、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和正确反映本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

5、能模范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定,督促有关提案的落实,协助党政开展工作,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各类代表比例

1、教师(教师身份,主要从事教学工作)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

2、一线青年教师、女教工和各类先进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3、学校党政领导、工会和有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教职工代表。

三、选举单位的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

选举以科室为单位划分,校级领导分配到各科室,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选举单位

代表名额分配

党政办+监察室

2+付银锋+韩占怀+刘卫荣

教务科+各教研室

23+宋群立

政教科

1+李国庆

招生办

1

总务科

2+王卫军

工会

1+田维伟

四、选举有关要求

1、教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各选举单位按照代表条件和分配的代表名额充分酝酿候选人,并向学校筹备组等额推荐教代会拟选代表。

2、教代会正式代表选举。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各选举单位拟定的教代会代表候选人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参加选举投票的教职工人数应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参选人半数及以上赞成票以上方能当选;如获得半数及以上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如获得过半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五、投票选举时间

六、审核与公示

学校换届工作筹备组对教代会代表资格进行审查,最后将审查后的教代会代表名单报党委审查并公示5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由学校换届工作筹备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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